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法〔2016〕24号)相关要求和工作规程,现将符合条件的深圳市2018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限为7天。如有异议,请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深圳市财政局:83938936,深圳市税务局:83876835,深圳市民政局:25832105)


附件:深圳市具有2018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
         深圳市铭基金公益基金会为第253号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民政局

2019年4月29日




深圳市具有2018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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