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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称“《决定》”)。




《决定》全文

为了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如下决定: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
对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
二、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行为,参照适用现行法律有关规定处罚。
三、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规定。
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并公布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四、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需要对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严格审批和检疫检验。
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制定、完善野生动物非食用性利用的审批和检疫检验等规定,并严格执行。
五、各级人民政府和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学校、新闻媒体等社会各方面,都应当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全社会成员要自觉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移风易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六、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健全执法管理体制,明确执法责任主体,落实执法管理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查处违反本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对违法经营场所和违法经营者,依法予以取缔或者查封、关闭。
七、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依据本决定和有关法律,制定、调整相关名录和配套规定。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为本决定的实施提供相应保障。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农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
八、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ND-



对此《决定》,铭基金的理事和专家从法律野保现状及举措人文等多维度进行解读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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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洁

(律师 / 铭基金理事)

 
我认为,人大此次颁布的 《决定》突出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细则,既往立法中对法律细则的解释多由国务院给出司法解释。对条例的理解,这次以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名义发出,凸显特殊时期对特定指向事物的加重意义。

比较而言,《决定》不算是正式法律,可以理解为特殊时期的紧急通知,表明人大作为立法机构的立场与态度。建议在疫情平复后,以正式立法形式完善法律形式要件,比如具体惩戒细则、执行主体、惩罚对象等比较符合正式立法的可执行操作。这样对执法而言比较严肃,也会更持久地成为公民必须遵守的法律行为。

逻辑程序都不能因为环境的变化而显仓卒,大家对环境保护和惩戒细节有想法的建议,都以议案形式提交各级人大作为区域立法。深圳有独特的地方立法权,这是作为特区最早的权益。2003年,唐杰教授出任深圳人大常委会主任第一次启动特区立法权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金融促进条例”配合深港两地金融服务融合的趋势,我是唯一以律师身份参与立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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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的法规行政条例,大部分市民都会觉得跟自己无关,宣传立法也是让大家有道德理解之外的法律底线。看完这个《决定》,我反而感到环境立法非常需要系统完整的法律体系,希望今年会有系统立法整体出现。如果有进一步保护深圳自然环境、动植物的想法,建议可启动特区自然保护法律的立法过程。这个影响力会比较大,也将是名垂青史的制度建设。

自然保护从来就不应该是小众的自我活动,我们应该以唤起民众的共同参与意识为方向,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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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


野生动物研究专家/ 铭基金自然教育专家)


对我们真正热心于野生动物保护、热心于生态公益的朋友来说,《决定》是一个很好的事情。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这么些年的努力,其实最终希望促成的结果,也是类似于《决定》的。

仔细看了《决定》的内容,当中在“保护”上的界定,或者说野生动物的物种界定上,我认为是比较合适的。因为该《决定》弥补了一个很大的漏洞,就是将原来那些几乎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三有”物种的名录纳入了禁食范围,或保护范围。其实这类物种是在整个生态系统占据了绝大部分的。另外,当前的时机也是恰到好处的,顺应了疫情发展阶段所造成的影响,这也是广大民众的一个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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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朗山红外摄像机下的野猪©铭基金
 
关于《决定》,我认为有一些亮点。首先,《决定》引入了一种全新的看待人与野生动物关系的视角。原来的这个野保法是基于人类对野生动物的利用而建立的。而现在引入了真正的保护和生物安全的视角,我认为是非常好的,但其中仍然有一些不足之处。非法的野生动物利用,除食用以外,还有一部分是药用。对野生动物的药用,其实多数在现代科学的分析上,都是站不住脚的。药用,仍然可能催生盗猎或非法贸易,甚至贸易的规模可能还不小,而《决定》对药用这一方面的处理是很模糊的。

另外,现阶段《决定》并不算正式颁布实施的法律,我们可以看到《决定》当中,其实还是有一些潜在的“口子”。比如,现在所谓的一部分野生动物,在未来是否会被纳入到家禽家兽的名录当中?这就得看详细的执行细则了,可能还需等待后续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的生物安全法出台,以及后续的实际执行情况,才能更好地加以评论。

总体来说,《决定》是顺应了我们这个时代发展的需要。在现在这样交通极度发达,经济非常活跃,生态异常脆弱的情况下,人与自然、人与野生动物的关系,应该重新被审视,被界定。这也是我们当今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现实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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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录片拍摄过程©铭基金

对我们深圳来说,我认为这对普通市民应该是不会在生活方面产生较大影响。但在其他地方,可能会对一部分人群造成一些影响,例如野生动物养殖户。当然,《决定》当中也有明确规定,当地政府应采取相应措施,来减缓影响或视情况给予一定补贴。那在深圳,这方面的产业基本上是没有的。所以,大部分影响应该都是正面的

真正可能受到明显影响的只是一少部分,诸如从事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的部分餐饮业或者酒店业,还有少部分售卖或贩卖野生动物的群体,以及过去吃野生动物或对野生动物有一定偏好的市民。那么,未来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将成为违法行为。

早在五六年以前,深圳就已经实现了陆生脊椎动物的禁捕、禁猎现在全国人大通过的《决定》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深圳的一种肯定和鼓励。对其他的地方来说,深圳前期在野生动物保护上的重视和投入,也是值得被借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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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朗山红外摄像机下的豹猫©李成

此外,《决定》保护范围的扩大,囊括多种“三有”保护物种,对塘朗山的生态保护来说,是更加有利的。因为生活在塘朗山中的绝大部分物种,并不是国家重点保护的对象,不是有一级、二级保护等级的动植物。像豹猫、鼬獾等等,这些都属于“三有”物种。在过去,“三有”物种被猎杀或捕捉,是很难被判定为违法行为或由法律来介入。

而现在有了国家层面的法律依据来支撑,对于出台《决定》,后续可能很多民众会存在一定的误解。现在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竹鼠、蛇这样的动物都不能吃了,这当中其实是存在很多风险和隐患的。接下来,铭基金可在野生动物界定、保护以及相关的动物保护法律等等方面开展科学宣传,倡导理性认知

同时《决定》及后续的相关法律,能否得到有效地贯彻与实施,也需要公众监督。比如说,属于“三有”物种的这一类野味,过去可能在公开场合是可以吃到的。那么会不会在《决定》颁布以后,这些产业以及食客就转入地下?转入地下后,我们该怎么办?我认为,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的宣传工作以及普通市民的监督,就能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总体来说,通过新冠病毒疫情,大家应该能够充分认识到滥捕和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的潜在社会危害。同时,也在全社会层面上形成了共识,让滥食、滥捕野生动物的行为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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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基金塘朗山方舟课堂现场©铭基金
 
另外,此次疫情及《决定》的颁布,让部分民众产生了一定的恐慌,会认为野生动物是非常危险的。那么,我们的基金会以及野生动物保护机构、环境教育机构,应该加大力度对公众进行宣传教育,正确认识人与野生动物、人与自然关系,树立起正确的野生动物保护观念。

对于人与野生动物接触的“尺度”,我相信现在很多人其实是比较迷茫的。在这方面,我们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比如,我们城市身边的野生动物,是否会对普通市民产生威胁,是否携带病毒?我们跟野生动物应该如何相处?正确、和谐的相处方式是怎样的?我们都应该更多地去传递这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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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自《塘朗山里的设计师》纪录片©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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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兆旭


(深圳自然与历史研究者 / 铭基金副理事长

关于《决定》,我个人有以下两个观点:

第一个观点是,禁止吃野味以及保护野生动物,要和防病防疫分开。

因为存在这样一些可能性,在过一段时间以后,一些专家会提出一些观点:第一个是病毒不是来源于野生动物;第二是新冠病毒并非来源于武汉野味市场。如此一来,就又给吃野生动物提供了理论依据。因此,我个人认为,防疫防病毒与不吃野生动物要有一定的脱钩。

不吃野生动物,不伤害野生动物,把环境保护好,这需要上升到人类文明进程的进步上来谈。呵护环境是人类文明到了一定阶段的进步和愿望。如果说今天中国迈出了“不吃野生动物”的一大步,那么实际上,在整个人类文明史上也是重要的一步。就像当初人类从爬着走到站起来,然后开始学会用火,不再茹毛饮血,学会穿衣服,直到发明文字与现在的诗文,这些都是人类文明的重大进步。

这样从法理上、情理上就可以说得过去,不要一切都从实用的角度出发。同时可以防止之后一些专家证明,诸如“病毒不来源于野生动物”这样的理论,进而影响野保法的执行力度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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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朗山——深圳的生命方舟©南兆旭

第二个是,应该提升人对野生动物的认知及其保护的意识。

许多人总认为,保护环境,保护动物,与自身关系不大,但实际上这是在保护我们人类自己。在自然界当中,许许多多的动物都有自己的自我防御系统,可能释放出各种各样的毒素,而且携带多种病菌、寄生虫等等,食用的安全风险很高。人目前能够养殖与种植的动植物,已经足够人吃了,没有必要再从野外获取。就以深圳为例,深圳人每天倒掉的食物都是以几百吨,甚至上千吨来计算的。

实际上,保护野生动物可以提供两种保障:一方面可以改善环境,对于人的生活环境质量有所提升,也会更加健康;另一方面,也是为未来解决人的多种问题提供了多种可能。举个简单的例子,诺贝尔医学奖获得者屠呦呦,发现了治疟疾的青蒿素。如果可以提炼青蒿素的这种植物,因为人类而消失了,那么对人来说又失去了宝贵的资源。

因此,也需要从利己的角度来讲,对广大民众进行劝说,让大家认识了解,保护野生动物也是有诸多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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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自《塘朗山里的设计师》纪录片©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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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谈论禽流感时,还应该谈些什么?
 
今年是“非典”10周年,好些媒体都在纪念那场劫难,走访抗非典的英雄,追踪非典后遗症的病人,却没有一篇报道从人与自然的角度思考,真的应验了民间的那句话:“记吃不记打”。人们似乎已经完全忘了:全球的第一个非典患者黄杏初,就是来自深圳南山的一家酒楼;而曾被人们奉为美味滋补的果子狸,就是SARS样冠状病毒的主要携带者。

10年过去了,我们把呼吸的空气污染得更加浑浊,我们把饮用的江河折腾得更加腥臭,我们猎杀饕餮野生动植物的手段更加花样百出……唯一没有改变的是,一有瘟疫到来,我们首先想到的还是扑杀其它生命。

学者狄特富尔特在《人与自然》中说:“人类对大自然一直存在着一种最为放肆的以人类为中心的傲慢态度,如果我们不立即停止人类随意判断而进行的任性改造地球的活动,在即将到来的灾难中,人类将首当其冲。”
(南兆旭,写于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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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铭基金公益基金会于2017年9月7日成立,由深圳安吉尔饮水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盈投置地有限公司共同出资400万元人民币设立,致力于人、自然和谐共生,主要关注生态环保、教育帮扶、灾害救援三个领域,目前已经分别在深圳和青海分别开展针对生态环保的方舟计划和针对贫困学生群体的天使助学计划,依托塘朗山郊野公园自然教育中心开展自然教育,在中国基金会透明指数排行榜上以100分满分并列全国第一。

undefined 塘朗山郊野公园自然教育中心
塘朗山郊野公园是以自然山水为骨架,犹如深圳市中心的一艘绿色方舟。自然教育中心成立于2019年,由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指导,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和深圳市铭基金公益基金会联合共建,以山水林泉和动植物形成的自然景观和自然生态环境为教育主题,开展“方舟课堂”科普讲座、山水四季、“螳螂”与 “塘朗”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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